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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

发布时间:2011-11-23 发布人:kingc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一般要求、鉴定方法和鉴定报告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工开采的瓦斯矿井进行矿井瓦斯等级的鉴定。

2   鉴定的一般要求

2.1 矿进瓦斯等级鉴定以自然井为单位。

2.2 生产矿井和正在建设的矿井应当每年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确因矿井长期停产等特殊原因没能进行等级鉴定的矿井,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的部门指准后,按上年度瓦斯等级确定。

附件: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