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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重)件物料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发布时间:2011-11-30 发布人:kingc

为加强矿井大(重)件物料运输管理,消除运输环节安全隐患,确保矿井运输安全,特别定如下规定:
1、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物料时,必须制定专门施工措施,并严格执行。
2、大(重)件物料装车、装罐时,必须捆绑稳固,分提分运,重心不偏,索具符合要求。装罐时,物料不得凸出罐笼以外。
3、电机车牵引超长件时,在件车与电机车之间加一辆矿车或大平板车,防止机车减速时,超长物料车滑行碰撞机车或司机。同时应使用符合要求的三环连接器、插销进行连接,若使用其它物品替代必须有措施,并经矿井分管领导同意。
4、运输大(重)件物料时,运输过程中不得随意停滞,如确需停滞,在车辆两端和两侧必须悬挂发光或反光或采取其它警戒的标志。
5、斜巷运送大(重)件物料时,速度不得超过1m/s,平巷不得超过2m/s。人力推车时,严禁人员在车辆两侧推车。
6、使用大平板车装物料时不得超过车体的宽度。不得随意搭载其它小件。并采取相应的防滑措施,同时保持大(重)件重心要与车体一致,严禁车体倾斜。
7、用平板车装运刮板运输机中部槽时,每辆平板车装中部槽不得超过两层,并用Φ15或以上钢丝绳固定牢靠。
8、在运送防尘管子、胶带机纵梁、轨道、工字钢棚梁等超长物料时,至少要有两个人进行封车、绑扎固定,联保互保。对超长物件不能混装,必须做到分装分运、分提,否则十二(1)监区有权拒绝运送。
9、在大巷使用电机车运送大(重)件物料时,电机车司机必须认真检查装车是否符合标准,封车是否牢固可靠,凡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司机有权拒绝拉运。
10、大平板车装运大(重)件物料进出罐笼时,在进入罐笼前把钩工必须严格检查封车的宽度、高度、长度及牢固情况,合格后方可入罐。大(重)件物料车在进出罐笼时,严禁站在车辆的两侧及行车方向前端,以防车辆伤人。
11、处理大(重)件物料车辆掉道时,人员要严格按照措施要求在安全可靠的位置操作,现场人员严禁站在不安全地点,要做到自保、互保、联保,避免事故的发生。
12、大(重)件物料车辆上道时,不允许摘掉钩头和保险绳,大(重)件车辆的倾斜侧起吊棚下方、钢丝绳受力侧不得有人。大(重)件物料车起吊用的手拉葫芦、钢丝绳,必须大于被吊物件的重量,严禁超吨位起吊。
13、在运送大(重)件物料时,所有机车车辆及其连接装置、沿途轨道和道岔、提升绞车、钢丝绳、声光信号、安全设施等由下料单位专人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
14、运送大(重)件时,要配备跟护人员负责大(重)件调整与加固及时排除沿途障碍,采取措施保护好沿途的高低压电缆、风水管路及安全设施。所有人员不得在大(重)件车辆的两侧及件车歪倒后大(重)件可能波及的范围内跟车行走。
15、在大(重)件车辆运输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并配备安检人员或生产监区长负责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