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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理商发展流程

二、一般代理
1、在全国区域产煤地级市、县级市(山东省、山西省除外)寻找代理商,代理区域根据当地煤矿数量、煤炭产量列全国前100家的县市确定。
2、代理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3)具备技术实施、技术培训能力,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4)具备2人以上的销售团队;
5)行业背景:在煤炭行业有资源关系,具备大项目运作的能力;
6)企业有明确的战略目标和规划,公司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规范。
7)有专注煤矿、专注安全、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技术的责任感。
3、我公司有偿提供产品广告宣传资料;提供培训教材。
4、我公司为代理商提供演示版产品一套。
5、本公司提供规范的产品及产品包装、使用说明书等,并对产品质量负责。
三、销售责任目标
本公司会根据不同区域内的目标客户数量与代理商具体商榷代理期的责任目标。
四、市场计划与报告制度
代理商根据代理区域情况,必须制定较详细的市场推广计划,将全年度计划分解到季度。我公司会每月通过渠道专员与代理商交流,了解代理商工作进度,并提供相应支持。
五、客户报备制度及项目技术支持制度
1、代理商需填写报备单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报备给我公司渠道专员。我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报备保护期限从报备申请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
2、代理商若需项目技术支持应提前两周填写项目支持申请单,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报备给我公司渠道专员。
六、代理商订货与产品管理
1、标准定货:代理商通过填写标准定货单,加盖单位公章,经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确认后,通过快件发至我公司渠道专员。如时间紧迫也可通过传真发至渠道专员,以传真办理订货手续(原件必须在三日之内发至公司渠道部)。
2、公司财务部根据代理合同和定货单与代理进行货款结算。
3、汇款注意事项:货款必须汇至公司指定开户银行帐号上,绝对不允许汇至员工个人帐户,否则视同个人行为,后果由代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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